Monday, February 12, 2007

曾向我下战书的荣新奇拒绝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张功耀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在全国“中医存废之争”如火如荼的时候,湖南省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的荣新奇教授打电话给《三湘都市报》,向我“下战书”,要我到他们医院去“考察一个月”。显然,我是不可能去他们医院“考察一个月”的。别说一个月,去考察一个小时也是浪费时间。  最近,网络上曝出,正是这位中医背景的荣新奇教授,给一个患者做一个非常简单的肛瘘外科手术,居然都不成功。并且还振振有词地回答患者亲属:“谭先生有肛瘘、有前列腺增生,这就是不健康,就是有病!任何一种疾病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可夺去生命。因肛瘘、前列腺病本身造成死亡的病案在各个医院都有,只是你不在这个专业,不懂罢了!谭先生去世不是因为肛瘘手术造成的,而是在湘雅膀胱造瘘后引起感染无法控制而去世的。这一点你应该明白而不明白啊!”  这种说法跟古代中医生“治得了病,治不了命”的江湖语气是一路货色。众所周知,所谓“你不懂”也是中医生的口头禅。可是,根据世界医学会1949年通过的《医生道德守则》,医生必须以病人听得懂的语言向病人或病人家属介绍病情和治疗预后。所谓“你不懂”,不应该成为中医界不负医疗责任的托词。也就是说,即使病人再不懂,荣新奇医生也有责任向病人及患者家属说明病情和治疗预后。因为病人有关于病情和治疗预后的“知情权”。  熟悉肛瘘外科手术治疗的读者知道,肛瘘手术治疗的最坏预后是“大便失禁”,不会出现死人的结果。肛瘘如果自身恶化,转变为肛门直肠癌,那是病程问题,不是治疗问题。换句话说,肛瘘在治疗过程中,如果不出现重大意外,应该是不会死人的。湖南省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的辩护人用“病程问题”掩盖“治疗问题”,明显属于推卸责任。  按照我的看法,湖南省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应该对“治疗问题”负责。病人出现危重情况后,紧急送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病人所接受的是“抢救”,与通常意义上的“治疗”概念有所不同。任何医院都有抢救病人的义务。湖南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以“膀胱不是在他们医院破裂的”为由,暗示责任应该由中南大学附属湘雅第一医院负责,实在缺乏起码的道德。  事实很明显,病人是在湖南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转危的。这么一个只需要局部麻醉就可以完成的手术,居然转成“危重病人”,转危以后医院又不及时组织抢救,责任该由谁负,每一个有良知的读者心里都十分清楚。  我想,有了这样一个医疗事故案例作为蓝本,我就更加没有必要去他们医院考察了。  关于这个医疗事故的讨论,可以看下面这个网站:  http://www.17315.com.cn/bbs/dispbbs.asp?id=11473  关于荣新奇的头衔(中医界的人士头衔是最多的,也是最值得蔑视的),可以看下面这个介绍:  http://www.hnzyyy.com/myt/show.aspx?personid=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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